危险行为百科知识-危险行为百科知识大全 2025-04-10 14:47:21 0 0 什么叫不安全行为? 不安全行为 不安全行为是人表现出来的,与人的心理特征相违背的,非正常行为。职工在职业活动过程中,违反劳动纪律、操作程序和方法等具有危险性的做法,也是“三违”的部分内容。 一、概念: 二、分类: ⑴ 操作错误、忽视安全、忽视警告; ⑵ 造成安全装置失效; ⑶ 使用不安全设备; ⑷ 手代替工具操作; ⑸ 物体(指成品、半成品、材料、工具等)存放不当; ⑹ 冒险进入危险场所; ⑺ 攀坐不安全位置(如平台护栏等); ⑻ 在起吊臂下作业、停留; ⑼ 机器运转时加油、修理、检查、调整、焊接、清扫等工作; ⑽ 有分散注意力行为; ⑾ 没有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和用具; ⑿ 不安全装束; ⒀ 对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处理错误。 危害行为的认定? 危害行为是指在行为人的意志支配下,所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 刑法规定的危害社会犯罪行为分为作为与不作为两种基本形式。作为是人的身体的积极动作,是犯罪人用积极的行为实施的刑法禁止的危害社会行为。 不作为,是指犯罪人有义务实施且可能实施某种积极的行为而未实施的行为,即应当去做某事而不去做。 在《刑法》中,只有在行为人负有实施某种积极行为的特定义务,并具备履行该项义务的实际可能性时的不作为,才是刑法中的不作为。 请注意,这里的特定义务是法律上的义务,其来源是法律明文规定的特定义务、职务上或业务上要求履行的义务和先行行为产生的义务。 作为和不作为作为危害行为的表现形式,在我国刑法中多种多样,大多数犯罪只能由作为方式构成,有些犯罪只能由不作为方式构成,如《刑法》第261条的遗弃罪,即纯正不作为犯。 另有一些犯罪既可以由作为方式构成,也可以由不作为方式构成,如故意杀人罪,即不纯正不作为犯。 【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六十条,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被害人没有能力告诉,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除外。 安全中人的不安全行为所指的3违是什么? 1、事故隐患包括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工作环境及制度上的缺陷等三个方面有可能导致事故的发生的不安全因素。 2、人的不安全行为,首先是人的行为,像不佩戴防护用品、不按规章操作等等;物的不安全状态,首先是物的状态,像作业工具有缺陷、设备带故障运行等;环境的不安全及管理缺陷因素,像照度不足、作业场所狭窄、恶劣天气、像无制度、无措施等。 3、不安全行为是人表现出来的,与人的心理特征相违背的,非正常行为。人在施工作业中,曾引起或可能引起事故的行为,必然是不安全行为。人出现一次不安全行为,不一定就会发生事故,造成伤害。然而不安全行为,一定会导致事故。 4、人在自身因素基础上,处理环境因素的刺激程度,是决定人的行为性质的关键。人能够正确的执行决策所确定的行为,对造成良好的施工安全是非常重要的,然而人的失误将造成施工的不安全。人的失误是由多方面因素造成的。 5、造成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的主要原因有:技术原因;教育原因;身体和态度原因;管理原因。针对这些原因,可以采取三种防止对策,即工程技术(Engineering)对策,教育(Education)对策和法制(Enforcement)对策。即所谓的3E原则。 收藏(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