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卫生评价百科知识_职业卫生评价百科知识有哪些 2025-01-23 08:38:44 0 0 简单说:项目建设前(为项目设计提供依据)与建设后(为竣工验收提供依据)进行的评价。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规范》: 1.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等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的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控制效果评价。 所以区别在于: 1)预评价: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时,是根据以下文件进行, a.建设项目的审批文件; b.可行性研究资料(职业卫生专篇)。 2)控制效果评价:是根据工程建设概况,各项职业病防护设施建设及其试运行情况进行的;现场监测:测定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强度);对可能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应当进行职业健康检查,根据职业危害因素确定职业性健康检查项目,依据职业健康检查的结果评价职业危害控制效果。评价结果: a.评价选址、总平面布置是否符合国家规定要求; b.工程防护设施及其效果; c.计算职业病危害因素每个测试点浓度(或强度)的均值,其中粉尘浓度的测试数据计算几何平均数,毒物浓度计算算术平均数或几何平均数(其测试数据如为正态分布计算算术平均数,如为偏态分布则计算几何平均数),噪声测试数据不计算均值;每个测试点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或强度)未超过标准的为合格,超过标准的为不合格; d.依据上述计算结果,评价各项职业卫生工程防护设施的控制效果;评价因生产工艺或设备技术水平限制,对一些职业病危害因素超标的岗位所采取职业卫生防护补救措施效果; e.评价个人卫生防护用品、应急救援设施、警示标识配置情况; f.评价建设项目职业卫生管理机构、人员、规章制度执行落实情况。 职业卫生检验评价是什么意思啊? 对作业者作业环境进行有计划、来系统的检测,分析作自业环境中有毒有害物质的性质、强度及其在时间空间的分布及消长规律,评价作业环境的卫生质量,判断是否符合职业卫生标准要求,估计在此作业环境下劳动者的接触水平。 《职业病防治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必须符合职业卫生标准,并定期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由依法设立的取得省级以上人民卫生行政部门资质认证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 职业卫生评价需要做哪些项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新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安全条件论证和安全评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七条规定: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单位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应当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医疗机构建设项目可能产生放射性职业病危害的,建设单位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提交放射性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可能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因素包括下列内容: 1、《高毒物品目录》所列化学因素; 2、石棉纤维粉尘、含游离二氧化硅10%以上粉尘; 3、放射性因素:核设施、辐照加工设备、加速器、放射治疗装置、工业探伤机、油田测井装置、甲级开放型放射性同位素工作场所和放射性物质贮存库等装置或场所; 4、卫生部规定的其他应列入严重职业病危害因素范围的。扩展资料:安全评价和职业卫生评价的区别:1、安全评价和职业病危害评价都需要通过工程分祈来识别分析生产过程及作业场所存在的危险、有害因亲或职业病危害因素。两种评价都将从原辅物料、中间产品及产品、工艺过程、生产设备设施、作业场所、安全卫生投入等方面进行工程分析,但工程分析的侧重点由子评价内容不同而存在差异。2、如对原辅物料、中间产品及产品的工程分析,安全评价关注其易燃易爆性、活性、毒性及腐蚀性,而职业病危害评价关注的是其毒性和腐蚀性。3、对生产工艺和设备设施的工程分析,安全评价分析其工程技术、工艺过程中各项参数(如温度、压力、速度、流量、材质等)可能导致的设备故障,入、物、环境和管理方面的缺陷可能导致的泄漏、火灾、爆炸和各种人身伤害事故;而职业病危害评价则分析有工人操作的工艺过程或设备设施中存在的有毒有害物质的挥发、溢出或意外泄漏及噪声等危害因素对工人健康的影响。4、此外,为了保护员工的健康,更准确地掌握工人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强度),职业病危害评价还需要对卫生用室和辅助用室、工时制度等进行分析。五、评价方法的选择 国家规定哪些企业要做职业卫生评价? 在生产过程中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企业,就必须要做职业病危害检测与评价。 这些企业用人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评价资质:甲级评价机构 主要业务:1、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2、建设项目职业病检测与评价 3、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4、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收藏(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