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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霍去病的骑兵可以碾压游牧民族?

在汉朝建立以后,北方的匈奴成为汉朝的主要敌人。他们经常对汉朝进行袭扰,严重危害了汉朝的安全。汉高祖刘邦企图消除这个威胁,亲自率领汉军对匈奴进行反击。但是,刚经历过长期战争的汉朝,满目疮痍。以步兵为主的汉军,在机动性上根本就不是以骑兵为主的匈奴军队的对手。汉高祖刘邦还因为轻敌,中了匈奴的诱兵之计,在白登被困七日,险些遭遇不测。

在此之后,汉朝采取和匈奴和亲的策略。即便是这样,匈奴依然不时对汉朝边境进行袭扰。汉朝经过文景之治的修生养息,大力发展生产,积存了大量的财富。为了建立强大的骑兵,鼓励公私养马,造成了“众庶街巷有马,而阡陌之间成群”,公家养马达到四十五万匹。这样,汉武帝接收汉朝的时候,经济繁荣,军事实力增强,已经具备了对匈奴发动反击的条件。

一、雄才大略的汉武帝和横扫匈奴的霍去病。

于是,雄才大略的汉武帝,决心扫平匈奴。从马邑伏击开始,汉武帝开始了对匈奴的反击战。但是,在反击战的初期,汉军败多胜少,根本就发挥不出自己的优势。汉武帝经过考察,认为主要的原因是汉军的那些老将,因循守旧,不能适应新的战争形势。于是,汉武帝大胆提拔年轻有为的将领担当重任。在这些将领中,佼佼者就是卫青和霍去病。

在汉武帝的对匈奴的进攻中,前五次进攻取得的战果是最辉煌的。这五次战役,将匈奴的势力赶到了漠北,让匈奴遭受了重大的损失。霍去病是在第三次战役时就崭露头角的,当时他率领八百精骑,脱离大军,直入匈奴纵深数百里,杀虏匈奴两千余人,这个时候霍去病才年仅十八岁。

从第四次战役开始,霍去病已经成为汉军的主力将领。汉武帝以霍去病为骠骑将军,统帅骑兵主力,攻击匈奴。霍去病在第四次战役中,采取迂回包抄,长途奔袭的战法,肃清了河西的匈奴主力,迫降了浑邪王。

而在第五次战役时,霍去病再次率领五万精骑,深入漠北,寻求匈奴主力决战。这一次战役中,霍去病深入匈奴两千余里,在漠北大破匈奴的左贤王。霍去病一直追击到狼居胥山,祭告天地而还。这一仗,霍去病歼灭匈奴七万多人。

我们可以看到,霍去病在与匈奴的作战中,能够带领大规模的骑兵集团,采取大迂回包抄,深入奔袭的战术,屡屡重创匈奴。那么,霍去病的骑兵集团有那些特色,能够让他采取这样的战术,还屡屡得手呢?

二、汉军和匈奴军本身具备的优缺点。

匈奴是汉朝历代的心腹大患,所以每一代汉朝的君王都很重视对匈奴的策略。在汉文帝的时候,大臣晁错就向皇帝上书,对如何应对匈奴提出了自己的建议。晁错分析匈奴和汉朝军队的长处和短处时,指出了汉军的长处:

若夫平原易地,轻车突骑,则匈奴之众易挠乱也;劲弩长戟,射疏及远,则匈奴之弓弗能格也;坚甲利刃,长短相杂,游弩往来,什伍俱前,则匈奴之兵弗能当也;材官驺发,矢道同的,则匈奴之革笥木荐弗能支也;下马地斗,剑戟相接,去就相薄,则匈奴之足弗能给也。

晁错分析指出,汉军的长处是在中原地带,采取正规战术作战。在平原地带,汉军采取自己稳固的阵型,以多兵种配合作战,发挥自己在兵器、盔甲方面的技术优势,和匈奴进行步兵对抗作战。在这些方面,是匈奴无可抗衡的。如果在这种状况下,匈奴必败无疑。

但是,晁错也指出了匈奴的优点。他在对照汉军的优点后,指出了匈奴军队的长处:

上下山阪,出入溪涧,中国之马弗与也;险道倾仄,且驰且射,中国之骑弗与也;风雨罢劳,饥渴不困,中国之人弗与也。

匈奴的长处在于军队的马匹精良,人种的吃苦耐劳,骑射技能超越汉军。我们从这些长处可以看到,匈奴正是发挥了自己的优势,采取了机动作战,这才使得汉军顾此失彼,被动防御。

三、汉武帝时期重建的骑兵兵团。

晁错的时候,汉朝由于正在修生养息的阶段,所以只得采取和亲的办法争取时间。到了汉武帝的时候,汉朝经过几十年的努力,终于在各个方面都做好了对匈奴反击的准备。汉武帝开始了反击匈奴的行动。

但是,在初期的作战中,汉军并不顺利。这是因为,时代不同了,攻守的形势也不同了。晁错向汉文帝上书的时候,汉朝还是处于防御时期。在那个时候,在中原作战,晁错所说的汉军的优势还有可能发挥。现在,战争转入了匈奴的区域,汉军的优势就很难发挥了。

不过,在这个时候,匈奴的优势也被汉朝强大的经济给抵消了大半。由于汉朝实行马政,已经有了巨大数量的战马。虽然素质还比不上匈奴的战马,但是在战争中已经可以发挥作用。

而骑射技术,汉武帝专门训练了一批骑士,这些骑士中的佼佼者就是卫青、霍去病这些年轻人。这些年轻人被汉武帝当做新一代的将领培养并派到军队,担当重任。

剩下唯一比不上匈奴的,就是匈奴人“风雨罢劳,饥渴不困”的特点了。在这一点上,汉军中虽然也有一部分人能够达到这个标准,但是,在整体的素质上比起匈奴人来说还是有所逊色。

针对这种情况,汉武帝重新整顿了自己的骑兵部队。而这支重整后的骑兵,就交给了在战争中冉冉升起的新星----霍去病。

四、霍去病率领骑兵的特点。

汉武帝在发现原本的骑兵部队不能适应新的战争形势后,就决定重整骑兵部队。这是因为,在匈奴的控制区作战,就必须要适应作战区域的形势。要压制消灭匈奴的骑兵,就必须使用汉朝自己的骑兵。

在当年晁错向汉文帝上书的时候,就向汉文帝提出过组建新式骑兵部队的建议,他说:

今降胡义渠蛮夷之属来归谊者,其众数千,饮食长技与匈奴同,可赐之坚甲絮衣,劲弓利矢,益以边郡之良骑。令明将能知其习俗和辑其心者,以陛下之明约将之。

汉文帝同意了晁错的建议。我们可以看到,在汉文帝的时候,汉朝就开始组建新型的骑兵军队。这支骑兵以匈奴投降来的人员为骨干,加上汉朝的优秀骑士组成的。这支骑兵就是霍去病率领的骑兵部队的前身。

霍去病率领的骑兵,在最开始的时候只有八百人。在第一次出击后,十八岁的霍去病就展现了他的超凡军事能力。在此之后,汉武帝以他为骠骑将军,专门让他带领骑兵部队。在河西之役的时候,霍去病率领的骑兵已经达到万人。到最后漠北之战时,霍去病的骑兵达到了五万人之多。

这些骑兵的来源就如同晁错所说,主体是匈奴的降人,甚至还有霍去病抓的俘虏。这样一来,霍去病的骑兵就综合了汉军和匈奴军的所有长处,成为当时最强大的骑兵部队。它不但装备精良,拥有当时最先进的技术制造出来的兵器甲胄。而且具有汉军特有的纪律性,令行禁止。它的马匹都经过精选,能够承担战争的需要。它的人员又具有吃苦耐劳,不惧风雨,不怕饥渴的特色。而且由于军队中有大批的匈奴人,他们熟知地理,对战区的地形了如指掌。

最后,是它的统帅,年轻无畏的将领霍去病。他拥有名将一切的优点,勇敢无畏,敢于深入敌人纵深,大胆包抄迂回敌军,以大规模的包围战歼灭敌人。他是古代闪电战的开创者。在汉武帝的嘉奖诏书中写道:

骠骑将军去病率师,躬将所获荤粥之士,约轻赍,绝大幕。

从诏书的“躬将所获荤粥之士”,就可以看到霍去病的骑兵部队的特点。霍去病能够收服降服的匈奴人为己用,并且得到他们的誓死效忠。这种才干,足以彰显霍去病的才能和个人品质了。

结语:

霍去病所率领的骑兵部队,不是一朝一夕形成的。它是汉朝多少年无数人的心血结晶。在汉文帝的时候,为了对付匈奴,汉朝就采取了晁错的建议,以匈奴方面的几千降人,加上挑选的汉军骑士,组建了新型的骑兵部队。

这支骑兵军队到了汉武帝的时候,随着经济的发展,和战争的胜利,越来越发展壮大。这和它的优秀将领霍去病有着直接的关系。是他在战争中指挥他们,以战养战,不断加以补充人员。从刚开始的八百人,到一万人,等到霍去病接受浑邪王投降后,更是发展到了五万人。

这支骑兵不但数量庞大,而且具备了汉军和匈奴军的一切长处,具有强大的战斗力。它拥有精选的人员和马匹,具有当时最精良的武器和甲胄,在优秀的统帅霍去病的指挥下,堪称当时世界上最强大的骑兵部队。正是有了他们,汉武帝才可能横扫匈奴,取得了对匈奴反击战的胜利。

我是历史笑春风,欢迎大家关注我,多提宝贵意见,谢谢。

吓死人的鬼故事(一定要能被吓到的)?

我从小在东北的一个村子里长大,记忆中那黑山白水谈不上钟灵毓秀,却也有番说不出的滋味儿。

因为我们村王姓居多,久而久之被外面叫成了王家村。而我姥爷就是我们王家村的村长,村子里不管男女老少见了他都要叫一声王真爷,听着屌屌的。

这么一算我也是个官三代了,不过也没啥好牛逼的,我们那小破村一共才二百来户人,村头吼一嗓子恨不得村尾都能听见,学校医院啥啥没有,一年到头也见不着几个年轻人,没意思的很。

而且自打记事起我就没见过我爹妈,一直住在姥爷家,严格意义上也算个北方人,可我却跟周围人长得一点也不像。

打小起就白的跟块玉似的,左眼角下长了一颗痣,搁太阳下一照红的像颗小血珠。一帮野小子大夏天的光膀子到处撒欢也没见黑一点,有好几次在孩子堆里都被错认成了女娃。

隔壁的刘婶子刚开始还老给我煮熟的苞米和地瓜吃,知道我是男娃之后也不给了,当时我还不理解咋回事,现在想想大概是惦记着给她家王二喜找对象呢。

有次回家我就问姥爷,“姥爷你说我咋晒不黑呢?”

没想到姥爷眼睛一瞪,抄起旮旯里的扫帚就削我,我吓得赶紧跑啊,他就在后面一边追一边喊。

“你个小王八犊子!像谁不好,非得像你爹!老子打死你!”

姥爷追了一会就停了,估计是跑不过我放弃了。举着扫帚使劲往地上拍了几下,再说话的时候就带上了哽咽声。

“这个死妮子!当初就该拦着不让她走啊,嫁谁不好非要嫁给张家人,那张家人就是一群祸害!生个小王八蛋也是来跟我讨命的……”

当时我还小根本听不懂咋回事,只知道我爹姓张,姥爷还非常讨厌他。怪不得给我起名叫王笙呢,不过我也乐意跟姥爷姓,毕竟是姥爷把我从小养大的。直到十二岁那年,我才意识到我另一个姓氏的重要性。

那天十一放长假,我背了个超大的双肩包回家,打算先不写作业好好放松一下。

当年村里普遍条件不好,娱乐活动有限,我跟发小王二喜就约莫着去村后的老神山上掏野鸡蛋,一来好玩,二来回家煮煮吃还能解馋。

这种事人多了才好玩,于是我俩又找了六个小伙伴一起去,那时候正是夏天,后山背阴阳光少,树没有几棵全是大片大片的草甸子,老远一瞅前头有一处草的颜色特别深,有经验的都知道,越茂密的草丛里越可能藏着鸟蛋!

这几个小伙伴都兴奋了,嗷嗷叫着冲过去,就听他们喊草窝里有好多野鸡蛋。我跟二喜落在后头,听说有蛋也想赶紧过去,结果刚跑到一半我就拉着二喜停住了。

“咋了笙哥?”

我出生比二喜早了半个月,小时候就老爱跟着我屁股后面跑,这习惯长大也没改,还成天哥哥的叫着。

我指着那草丛说:“你没感觉周围有啥东西在动吗?从刚才开始草丛就一直沙沙响,又没风吹,好像不太对劲。”

二喜看了一会脸色也变了,“啥啊笙哥,你别吓唬我啊!”

我俩正想着,那边突然哗一声!一条黄绿相间差不多七八米长的大蟒蛇从草丛里窜了出来,眼睛通红,直奔着那个鸟窝就过去了!我跟二喜吓得使劲喊快跑。可惜已经来不及了,落在最后的罗栓子被蛇尾一扫,凌空飞出去十多米远,直接撞到地上不动了。

这一幕吓得我们更不敢回头,像没头苍蝇似的死命乱窜,后来我看到前面有座庙,像抓住了救命稻草,赶紧带着小伙伴躲到里面。

这庙是个废弃的山神庙,听说建国之前就在这了,后来不知是什么原因断了香火供奉,里面已经残败不堪,就剩下一尊缺胳膊断腿的神像和它前面的破神牌。风吹进来还能闻到一股骚臭味,估计是被住在附近的人当厕所使了。

二喜躲在我后面哆哆嗦嗦的往外看,“笙哥,这庙门都没有,那大蛇要是爬进来咋整啊?”

他这么一问,其他几个小伙伴也都一脸惶恐的看向我。

我心绪不宁的摇摇头,“应该不能吧,我刚才看见那蛇眼睛是红色的,估计马上要成精了,我姥爷说这种脏东西都是进不了庙的。咱们就先在这躲着,等我姥爷来找咱们就行。”

毕竟我姥爷可是村子大名鼎鼎的王真爷,哪家哪户有什么解决不了的事都得找他,所以作为他外孙子的我在同龄人眼里也是很有威望的,一般我说了他们就会听。

可是没一会的功夫我就被打脸了,那条大蟒蛇居然追了过来,但它只是停在门口,一遍遍冲着我们吐出腥红的蛇芯子,跃跃欲试的要冲进庙门。

当时我就感觉不对了,正常情况下我们又没惹它,干嘛要费劲巴力的追这么远?我站在那眉头一皱突然想到了什么。

我转身看着吓呆住的六个人,严肃的问:“你们谁把蛇蛋拿走了?不想死就快拿出还给它!”

被我这么一问,那几个人都愣了,好半天才有两个人把裤兜里的蛇蛋掏出来。

“就俩个?你俩快去把蛇蛋放到门口,然后轻轻推出去还给它!”

在我的指挥下,第一个人总算把蛋还回去了,轮到第二个却一直害怕,犹犹豫豫就是不敢靠近。弄得我都想代替他了,但没办法,姥爷说这种事必须谁欠的谁还。

磨蹭半天,外面那条大蛇也等不急了,等他再次蹲下推蛇蛋的时候大蟒蛇突然凑过来撑开大嘴,吓得那个人脚下一抖,一屁股坐到了地上。等他精神恍惚的站起来,我们就看到了一屁股的蛋清蛋黄。

空气陷入了死一般的寂静,这回连我都不淡定了。只见外面的蟒蛇嘶吼一声,猛地朝庙里冲来,却被门口显出一道金光弹了回去,蟒蛇反复撞了几次,已经头破血流还是不肯放弃,终于,它就那么对着地上的碎蛋看了许久,忽然一转身窜进了草丛里消失了。

二喜拽拽我胳膊,“笙哥笙哥,那蛇咋走了?”

“走个屁!”我扫了一眼蹲在地上一裤裆蛇蛋液的家伙,一点都不想客气,“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祈祷我姥爷今晚没去刘寡妇家喝酒吧,不然咱们都得死!”

看外面天色渐暗,太阳马上要落山了。我们几个靠在神像脚下谁都不敢离开一寸,就听外面突然有人在喊。

“刘小山,刘小山……”

当时我们中就有个叫刘小山的,听外面有人喊他名字,以为是他家长来了,一窝蜂的都要往外冲,我走了几步却感觉哪里不对劲。

这声音根本不是刘小山爸妈的,而且听起来非常奇怪,既不像男的女的,有种鹦鹉在模仿人说话的机械感。

意识到这点后我赶紧喊他们都原地别动,其他人虽然对我不让走这点很不满,但也都停了下来,只有被叫名字的刘小山仍旧走出了庙,很快便消失在了茫茫夜色中。

还没等我弄清咋回事,外面又喊起来。

“姜飞,姜飞……”

这次被叫名字的姜飞立刻转身朝庙外走,我赶紧一把拉住他,没想到他力气突然变得非常大,差点连我都拖个跟斗,我赶紧叫二喜他们一起上来帮我,最后人多力量大,总算把姜飞按住了。

然而好景不长,很快外面叫魂般的声音又来了,而且这次一下就叫了我们六个人的名字!

“姜飞,夏明明,王强,张科立,王二喜,王笙……”

眼看着所有人的动作都僵了一下,接着二喜他们按住姜飞的手就松开了,一个个双眼无神的抬起头,按照叫名字的顺序排成了一队,慢悠悠的朝庙门外走。只有我还站在原地吃惊的看着他们。

“二喜!二喜!”

我追上去拉住二喜使劲掐他人中,想让他快点清醒过来,结果按了半天都没反应。没办法我又低头在他中指上咬了一口,殷红的血珠滴下来,我赶紧拉着流血的中指按在他的印堂上,一瞬间王二喜的眼睛就回神了。他蹲在地上哇哇一顿吐。

“好点没?”我拍拍二喜后背,看着门外已经消失的姜飞他们担心不已,王道真这个死老头到底啥时候来啊!

我跟二喜在庙里待到了半夜,我姥爷才醉醺醺的来了,身上还带着刘寡妇的雪花膏味。听他说除了那个坐碎蛇蛋的王明明被咬坏了屁股,其他孩子都找着送回家了,我才稍微松了口气。估计遭了这么一次罪,他们一辈子都不敢再掏鸟蛋了吧。

不过有一件事我倒是很奇怪……

晚上我躺在炕头就问姥爷:“姥爷,今晚那蛇精叫谁谁中邪,为啥就我没事?难道我有啥跟别人不一样的地方?”

我问了半天,姥爷吧嗒着烟袋连瞅都没瞅我一下。

“不一样?哼,你个小王八蛋以为自己多个啥!你没啥事那是因为它没叫对你名儿,你压根就不叫王笙!”

“啊?!”

我被姥爷这话吓得一下子从被窝里坐起来,从记事以来我就一直叫王笙啊,咋突然又不叫了?

我疑惑的问:“那我名字应该叫啥啊?”

姥爷在炕沿上磕磕烟杆子里的灰,狠狠嘬了一口。

“你应该姓张,但到底叫啥我也不清楚。反正你也用不着知道,以后别人喊王笙你还照常答应就行了。”

姥爷那话听的我似懂非懂,不过我也懒得再问了,反正就算问他也只会回一句,天机不可泄露。

于是我就这么稀里糊涂长到了18岁,终于经历了一件比较大的事——高考

对一般家庭来说教育肯定是相当重要的,家长会经常告诫孩子,好好学习将来才能出人头地,不好好学习你就完犊子啥也不是!但在我家情况就是相反的。

小学的时候我姥爷经常撺掇我逃课去玩,还帮我跟老师装病请假,搞得我小学六年就上了三年半的课,最后因为出勤率不够没能参加初考,还被班里倒数第一的傻子嘲笑了。

后来求爷爷告奶奶,总算去了个最次的中学,我心想着一定要好好学习给这帮孙子看看!结果姥爷一放学就把我往镇子上的网吧领,搬凳子往那一坐,看着我打游戏,不想玩都不行。后来熬得我没办法,只能趁着上厕所的时间把作业写了,弄的每次老师批作业都说我作业本有股屎味。

等上了高中,学校是全寄宿的,我心想着总算不用见我姥爷了。但只要寒暑假一回家,书包里总是莫名其妙多出一大堆油腻腻的气球和路边按摩店小发廊发的优惠卷。

最囧的是有次书包拉链坏了,里面乱七八糟的在教室里撒了一地,被几个八卦的女同学看见了,整个一学期我的绯闻就没断过,跟我八杆子打不着的CP配得满天飞,而且男女都有?你说这都叫什么事!

被折磨久了,渐渐的我也释然了,姜还是老的辣,我这点能耐跟我姥爷作对还是嫩了点。算了,他不想让我学习我就顺着他吧,正好我也乐得清闲。

于是作业不写了,考试能负分我都不零蛋,教科书一发下来就卖废纸,校服不穿系腰上,逃课泡吧撩妹子,请家长也成了家常便饭。

我能混在学校都出了名的,后来一传十十传百,村里也都知道了,我一回去所有人都避之不及,就连小时候最喜欢我的刘婶子都不让她家王二喜跟我玩了,怕他跟我一起不学好,成了社会的渣滓。

高考后我为此郁闷了半个多月,直到昨天上午,村里来了辆大汽车停到家门口,高中校长亲自来给我送录取通知书,还放了挂鞭炮,送了俩果篮。

这下全村人都知道我考上大学了,家家户户都派个代表出来围观,我就光着膀子在众目睽睽下拆开了通知书,顿时脸拉了下来。

“擦!咋是北大,清华没考上呀!”

就因为这一句话,我一下子火了,从十里八乡的反面教材逆袭成了我们村的希望,来看我的更是人更是络绎不绝踏破了门槛,恐怕唯一不高兴的就只有我姥爷了,这死老头为了表达气愤还干了件极其幼稚的事,他带着家里的所有积蓄离家出走了,就给我剩了土灶台。

那天晚上我正啃着从二喜家蹭来的苞米面饼子蹲在门口,就看有个穿的溜光水滑梳着大背头的大叔骑自行车来了我家,嬉皮笑脸的,一上来就要摸我头。

“哟,这不是小笙嘛!时间过的真快,一晃都长这么大了,还认不认识你李叔了?”

我嫌弃的躲开,“认识,小时候你不经常来我家给我姥爷拉皮条么。”

“呃……”对方脸部一僵,“这孩子,李叔那是给你姥爷介绍对象,咋成拉皮条了!算了算了,今天李叔有重要的事找你姥爷,他人呢?”

“离家出走了。”

李叔啊了一声,眼睛瞪大贼大,“咋还离家出走了!是不是你又不好好学习气着你姥爷了?”

我摇摇头,起身往屋里走,“没,是因为我考上了北大。”

“……”

李叔跟我进屋以后也是惊呆了,家徒四壁环堵萧然那词儿搁到我家都不够用,说成被飓风洗劫了还差不多。他坐在炕上擦了把冷汗,“这王道真可真牛逼,离家出个走也能整成自然灾害。”

后来我俩东拉西扯聊了一会,李叔突然问我想不想赚钱,说他那正好有门生意,以前他都是给我姥爷牵线的,现在我姥爷不在,正好我可以替他接手。这样我可以解了燃眉之急,说不定雇主大方,我还可以赚够上大学的学费。

说完之后他怕我不信,还从包里掏出两万块钱放到炕上,说这还只是定金,等完成之后酬劳最少也是这个的三倍。

我看着那两沓红彤彤的毛爷爷就笑了。

“李叔你也不用在这跟我打马虎眼,你们那生意我可知道,不是谁都能接的,受伤都算小事,弄不好就得把命搭上,九死一生用在你们这行再合适不过。”

李叔看看我那态度,也不端着了,叹了口气说:“行,既然这样李叔也不强求了,这钱我还是留在这,等你姥爷回来了我再找他。”说完李叔夹着包就要站起来。

我突然叫住他,“等等!刚才我只说了这行很危险,可我并没说不做啊。”

“啥?那你的意思是……”

我拿起钱扔给李叔,“谁让富贵险中求呢,定金就不用了,事成后付款,这生意我接了。”

第二天上午李叔开了辆小吉普过来,叫我带好东西跟他去一趟Z市,我姥爷经常用的那些破烂我一件都没拿,说带个人去就行。我就去隔壁把王二喜一起叫上了,说今晚有大事要干,成了买五个“苹果”都没问题。

王二喜刚从炕上爬起来,迷迷糊糊还没睡醒,靠在我肩膀上问:“笙哥你不是坑我吧?抢劫我可不干,你不刚考上北大吗,你也别干傻事啊。”

我使劲弹了他个脑瓜嘣,“抢你大爷,你不是一直好奇我姥爷是这么抓鬼的吗,哥今天就带你替天行道去!”

说实话,看着车窗外飞速倒退的树木,我也心里也没底。这是我第一次做这么冒险的决定,也许是因为年轻,初生牛犊不怕虎。但更大一方面原因却是我姥爷。

从小我就一直活在他的掌控之下,他说什么我从来只有听和做的份儿,压根就没有自己做主的权利。而这次高考成功就是我战斗胜利的第一步,下一步我就要在他不资助的情况下独立生活并且完成北大的学业。

我总有一天要让他看看,不按着你给我的路走,我一样能登到顶点!

快到中午的时候,我们总算抵达了Z市,在雇主安排的酒店见了面。其实看对方第一眼时我是有点吃惊的。

雇主是给五十来岁的中年男人,穿得西装革履,带着金丝边眼镜,言行举止温文尔雅,很有社会上层人士的感觉。我突然有点好奇,一般知识分子对我们这种旁门左道都嗤之以鼻,如何会相信?

很快这个疑问就在对方接下来的话中解答了。

原来对方已经是老主顾了,年轻的时候他过河掉到水里被水鬼上了身,就是我姥爷出面帮他解决的。所以这次他女儿出了问题,第一时间就想到了找我姥爷。

饭吃了半天,方先生一筷子没动,目光一直都在我身上。

“这位小师父就是王大师的传人吧,李先生联系我的时候说了,但我没想到这么年轻啊。”

谁都听得出来,言外之意就是觉得我年纪小道行不够,无法胜任。

我也没生气,放下筷子朝他笑了一下,“放心方先生,既然我接了这门生意,就有把握做好,我不喜欢坑蒙拐骗,更没兴趣拿人性命开玩笑。”

被我这么一说,桌上所有人都愣住了,尤其是方先生。最后满满一大桌子菜没吃几口,我就告辞拉着二喜去准备了。那种被怀疑和不被肯定的感觉可真不好啊,我不喜欢,非常不喜欢。

来的时候李叔已经把方先生女儿的情况告诉我了,小姑娘今年高二,就比我小了一岁,平时家教严格,除了学习和弹钢琴以外几乎没有任何交际往来,性格孤僻,兴趣是看言情小说,经常幻像跟校草帅哥谈恋爱什么的。

前不久期末考试结束,小姑娘想放松一下,就瞒着方先生跟闺蜜去外地旅游了,结果回来以后总是做梦,说梦见一个美男子半夜爬到她床上,进行一些不可描述的事情。刚开始小姑娘只以为是普通的春梦,就没好意思跟方先生讲,后来总是莫名其妙的想呕吐,肚子也大了起来。

父女俩同住一个屋檐下,很快方先生就发现了女儿不对劲的地方,当时就气的大发雷霆,感觉自己这么多年的苦心教育全白费了,竟然干出这么不知羞耻的事情,逼着女儿说出孩子的父亲是谁。

可小姑娘啥坏事也没干啊,就被父亲臭骂一顿,感觉自己挺无辜的,就哭着把这阵子发生的事跟父亲说了,方先生这才联想自己小时候遇水鬼的遭遇,觉得女儿可能也是撞邪了。不然处子怀孕,这是要生耶稣当玛丽亚的节奏吗?

这件事经我分析,小姑娘应该是怀了阴胎。而阴胎又是什么呢?

其实阴胎也分很多种的,常见的像是鬼胎、妖胎和魇胎,罕见的就是还魂胎和索命胎。

前者通常是精灵鬼怪通过交合汲取生人精气,时间一久成了气候,准备增加自己的附庸才会让对方怀孕,等阴胎出生之日便是宿主丧命之时。而且这样的阴胎长大以后,通常无法见光,也不能食用正常人类的食物,只能饮血食肉,或者汲取生人精气为生。

相比于前者,后者就明显高级许多,也阴险许多。还魂胎和索命胎都不是交合产生的,而是一些原本没有转世机会的怨鬼,通过吃掉新生儿的魂魄,强行夺舍获得新生。而且这种鬼通常带着生前某些不堪回首的记忆,即使再世为人也多半会重蹈覆辙,祸及亲友酿成惨剧。

你看一些小孩经常莫名其妙的冷笑,或者做出不符合年龄的举动说些匪夷所思的话,那多半就是了。记住,遇到这种情况千万别点破,只要速速远离就行。

方先生女儿是做了春梦之后才怀孕的,所以排除了还魂胎和索命胎。至于剩下的三种情况到底是哪种,我要等看了之后才能确定。

我背着双肩包跟二喜去了附近的超市,买了一把水果刀和一把供香,又去附近的农贸市场卖了只大公鸡。付完钱我就用水果刀把鸡脑袋割掉了,鸡血噗嗤噗嗤喷了一地。二喜怕把自己衣服弄脏,躲得老远,当时我气的真想给他一脚。

“快点拿个瓶子把鸡血装起来!不然淌没了还得再买一只,多花的钱李叔可不给报销,到时候就从你钱里扣。”

这小子哦了一声,这才慢悠悠的过来,拿着塑料瓶蹲在地上,还闭着眼睛接!好多鸡血流到外头他也没注意。我看他那一脸晕血的样,这也帮不上什么忙了,推开他掏出来个塑料袋扔过去,“瓶子给我吧,你拿着这个去厕所撸点出来,记的用塑料袋封死了,别进空气!”

王二喜拿着塑料袋,当时脸就红了,支支吾吾半天,“笙哥你要那玩意干啥啊?”

“屁话这么多,让你去你就去!”

等十分钟以后二喜从厕所里出来,我们就拎着半瓶子鸡血去了方先生家,李叔不在,看样子已经提前走了。方先生把我们带到了他女儿的卧室,小姑娘闺房静悄悄的,窗帘拉得严严实实,只有一盏小夜灯插在床头。

看小姑娘还在睡觉,我也没吵醒她。只让二喜把被子掀开,最好露出肚皮的部分。在一旁围观的方先生立刻上来帮忙,看得出他非常紧张,衬衫后面已经湿了一片。

“小师父,等会我能留下来吗?”他声音有点颤。

我点点头,“只要不妨碍我,请便。”

等一切准备就绪以后,我让二喜把塑料袋拿出来,等袋子一打开,那股刺鼻的味飘出来,方先生脸都绿了,哆哆嗦嗦几次想开口又忍了下来。

“你拿着,把味道往这边扇。”

二喜拿着塑料袋赶紧用手扇,我走到床前眼睛一眨不眨的盯着女孩高高隆起的腹部,两分钟过后,没变化。我朝二喜摆摆手,“别扇了哥们,把那玩意扔了。去把我书包里那把供香点着拿过来。”

等二喜把供香拿来以后,我把香倒扣过来,燃着的香头悬在女孩的肚脐眼上,一点一点不断靠近,看的方先生又是一阵心惊胆战。

过了半分钟,四散的烟忽然变了方向,汇聚到一点,朝着女孩肚脐不断涌去,像是被磁体吸引的铁屑,力量大得让我举着供香的手都在抑制不住的发抖。我吸了口气,赶紧把供香扔到地上踩灭了,心平气和的说了句。

“是鬼胎。”

二喜赶紧过来问我,“笙哥你咋知道的啊?”

方先生帮女儿盖好被子也走到我旁边,看样子也很好奇我是如何做出判断的。既然雇主想知道,那我就透个底吧。

“一个个试呗,魇胎是春梦的产物,梦魔嗜淫,闻到那个肯定会急不可耐的吸食,可刚才那么大味道阴胎都没反应,可见不是魇胎。后来我又点了供香,只有鬼才食香火,阴胎把燃烧的供香全部吸食进了令嫒体内,那就是鬼胎。如果这两个都没反应,那就排除法,只能是妖胎了。”

我感觉这没啥还显摆的,都是些姥爷用剩下的方法,反倒是王二喜跟方先生不住的啧啧称奇,快把我夸成朵花了。

我说:“方先生,既然确定是鬼胎这事就好办了,但有一点我必须请示你。你是只治标就好,还是要标本一窝端?”

方先生迷茫的瞅着我,“这话怎么说?”

“意思就是,你是只解决掉令嫒肚子里的阴胎就好,还是要查清楚这阴胎的渊源,抓住那只鬼来个斩草除根。”

方先生表现的态度非常坚决,“当然要斩草除根!不然这边刚解决掉,你们走了那只鬼又回来怎么办?你们看看我女儿都被折磨成什么样子了,一定要抓住它让它魂飞魄散!”

我爽快的点了头,“可以,但咱们事先说好,委托任务增加,价钱可要翻倍的。”

“这个小师父不用担心,只要解决了我女儿的事,钱不是问题。”

我开心的笑了,“那合作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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